2020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
招收辅助性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3名辅助性人员。现将招收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分配。
2、昆山市户籍(2020年应届毕业生限江苏省内户籍);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经济贸易类、档案管理类专业毕业生。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报名者本人到开发区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报名,地址:前进中路68号(原老海关)。
2、材料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贴好本人2寸标准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时间、方式
待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和待遇
1、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开发区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办理录用有关手续,报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开发区编外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七、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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