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关系维稳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用人单位: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将有关劳动关系维稳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应对单位内部进行情况排查,掌握单位内部目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隐患。加强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关注,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二,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做好书面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积极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三,涉及存在欠薪、搬迁、裁员、关停等重大情况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实际情况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报送至辖区劳动部门进行备案,使矛盾隐患始终处于有效监控状态。
四,对用人单位已经出现的劳资纠纷,用人单位应将事件进展、处理情况与辖区劳动部门保持及时沟通,使劳资纠纷处于可控状态,更加有利矛盾的化解。
五,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资双方规范主动性。
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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