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录劳动仲裁书记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基层劳动调解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开发区劳动仲裁书记员3名(男1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及以上;
2、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3日后出生);
3、具有昆山市户籍(在《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
4、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和群众观念强;
5、热爱劳动保障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30-16:00。
3.报名地点:昆山市青阳南路315号昆山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4.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5.报考人员填写《昆山开发区招录劳动仲裁书记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照2张。
(二)机试
1.考试形式:上机考试。
2.考试内容:计算机操作。
3.考试时间:2016年9月26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机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及格线,在昆山开发区人才网(www.ksren.com)和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网(www.ketdhr.com.cn)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60分为及格线,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以机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最终成绩也在昆山开发区人才网(www.ksren.com)和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网(www.ketdhr.com.cn)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机试分数高者)。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开发区人才网和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自行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从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替补,替补人员的录用按本简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六)分配
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到相应岗位。
四、纪律
公开招聘劳动仲裁书记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即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0197687。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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