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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
职中、技校、中专以上学校; 其他有实力的职业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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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程序
●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学校简介等相关资料通过邮寄或传真到本中心;
●本中心对学校提出的申请进行资格预审,经同意后与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协商,并签订会员制协议方可成为会员制学校。
●会员制学校必须按要求提供生源的专业、人数、性别、年龄等相关资料的生源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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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惠措施
●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本校学生;
●优先向比较好的用人单位推荐;
●保证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学生;
●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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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须知
一、求职人员享有自主择业权,根据本人自身条件和择业愿望合理选 择职业,但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以上。
二、求职人员须具备的证件:
1.本地城镇失业人员需具备失业证;本地农村劳动力需具备农村富余劳动力介绍信,外地劳动力需具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就业卡;
2.每位求职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资格技术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
三、求职者到第一职业介绍中心求职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个人资料表,求职者需确保求职简历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职业介绍中心公布招聘信息后,求职人员应按照招聘信息确定的报名日期报名,预交中介服务费100-200元/人,凭职业介绍中心开具的面试通知单与招聘单位进行洽谈,实现双向选择。
五、求职人员经与招聘单位初步洽谈成功后,应接受招聘单位组织的 考试、考核。经考核(含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到劳动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求职人员若没有被录取,3日内退款(节假日顺延)。退款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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